张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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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发布者:张运律师|时间:2024年11月07日|分类:刑事辩护 |461人看过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方面: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国家为了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对一些特定物品的经营以及相关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进行了严格规定,非法经营行为违反了这些规定,破坏了国家对特定物品的经营管理秩序和对经营许可证的管理秩序,进而对整个市场的正常运行产生不良影响。

客观要件:

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未经许可经营限制物品:为保证市场正常秩序,国家对一些有关国计民生、人们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公共利益的物资实行限制经营买卖,如烟草专卖品、外汇、金银及其制品、金银工艺品、珠宝及贵重药材等。只有经过批准,获取经营许可证后才能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的,属于非法经营。

买卖许可证或批准文件: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是进行特定经济活动的合法凭证,一些不法分子没有经营资格,便通过购买、伪造等方式获取这些证件,以逃避检查、制裁,这种行为严重危害了市场秩序。

未经批准经营特定业务: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如非法买卖外汇、非法经营出版物、非法经营电信业务、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违禁物品、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非法经营彩票等。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通常情况下,年满 16 周岁的自然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能够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会扰乱市场秩序,仍然积极实施非法经营行为,并且希望通过这种行为获取非法利益。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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