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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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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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者:张运律师|时间:2024年11月04日|分类:婚姻家庭 |201人看过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以下财产通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各自的工作收入。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包括夫妻共同经营的企业所得利润、投资股票、基金等获得的收益等。3、知识产权的收益:例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取得的专利、著作权等所产生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如果遗嘱明确指定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或者赠与合同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该财产为个人财产,否则在没有明确指定的情况下,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5、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6、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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