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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标准及处罚标准

发布者:牛冠钧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8日|分类:刑事辩护 |269人看过


根据规定:酒后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以危险驾驶罪论处,处拘役,并处罚金。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0mg/100ml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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