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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冠钧律师
执业资质:1410320**********
执业机构:河南天豫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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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牛冠钧律师|时间:2019年07月18日|分类:抵押担保 |39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基本案情:被告从原告处购房,办理房产证之前原告对被告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因被告逾期还款,导致银行直接要求原告承担保证责任,原告诉至法院。
本案原告因承担了保证责任而向债务人追偿,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担保法》第31条明确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被告未按约定履行向银行的还款义务,致使作为保证人的原告将相关款项向银行代偿,被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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