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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焕君律师
执业资质:1440120**********
执业机构:广东知荣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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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陈焕君律师|时间:2022年09月02日|分类:劳动纠纷 |3905人看过
1、劳动法是没有规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几天通知员工本人的,只规定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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