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涛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市华策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工程建筑合同纠纷拆迁安置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起诉需要提交的证据

发布者:赵云涛律师|时间:2020年10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520人看过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原告起诉举证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起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立案时须提交如下证据:

  一、房屋买卖合同及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材料;

  二、房屋权属相关证明;

  三、交付标的物和支付价款的凭证;

  四、办理房屋过户的一切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不能过户的原因、理由等证明材料;

  五、出卖共有房屋的,应提交其他共有人意思表示的证明;

  六、出卖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承租人意思表示证明;

  七、其他须提交的证据。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