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法院判决开发商重建隔音差的分户墙,逾期不履行的,由出卖方每日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200元,直至重建并恢复原状时止;赔偿张先生5000元,给付张先生5000元检测费用等。
律师说法
房子买了,装修了,钱全花进去了,这时候你发现,房子墙壁不隔音!
开发商说,可以安装隔音墙,不过,隔音墙要白占您部分房屋使用面积!
隔音问题在发现时间上的滞后性,深刻证明了一点:到什么时候,买家都不如卖家精。
难道维不了权了?能。我国有《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隔声标准,但问题是,要据此标准,需聘请指定的专业部门来测定噪音值,再用这结论来打官司,所付出的代价和心血,恐怕要远远超过任开发商的隔音墙白占使用面积、吃个哑巴亏的损失。
所以说,这个案例给我们最有意义的提醒,就是合同,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作为买方一定要注意有无住宅隔声条款,对自己的权益先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