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云涛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19**********

  • 执业机构:北京市华策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工程建筑合同纠纷拆迁安置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公房拆迁补偿款同住人是否共有? 北京拆迁律师

发布者:赵云涛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拆迁安置 |3366人看过

问:我和女儿住在婆婆承租的公房里,婆婆是房屋的承租人,我和女儿的户口也都在房子里。去年,房子被动迁了。婆婆在没有经过我和女儿同意的情况下就和动迁组签了动迁协议,总共拿到动迁安置款20万元,并准备到郊区去买套房子。来信请问,我婆婆签的动迁协议是否有效?另外,动迁安置款我和女儿是否也有份?

 答:首先,你婆婆和动迁组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是有效的。根据我市拆迁规定,公有房屋的承租人为被拆迁人,房屋拆迁时,由承租人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其次,公房的拆迁补偿款应当归承租人与房屋内的共同居住人共有。从你来信反映的情况看,如果你和女儿在他处没有住房,而且你女儿已经成年的话,那么拆迁补偿款你和女儿都有份。

  在此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从本市法院的审判实践看,如果拆迁补偿款在分割之后,承租人或者共同居住人无法在市场上购得房屋,除非承租人与同住人协商一致分割的,法院一般不判决分割拆迁补偿款。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