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继承纠纷案件中涉及的军产房,是否可以进行继承或分割?北京法院判决确认,以成本价参加房改后的军产房继承时可以参照周边房屋市场价进行评估分割。北京房产专业资深律师赵云涛律师以案释法,通过相关判例为您解疑释惑。
审理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军产房所在地:海淀区、丰台区各一处
【北京军产房继承析产梗概】:老人有四个子女,老人的老伴去世后,老人与子女因房屋问题发生纠纷,纠纷所涉及的为军产房,位置为海淀区一处,丰台区一处。因双方对于房屋分割不能达成一致,起诉至法院。
【起诉】诉讼请求:一、依法继承分割海淀区某路某号楼某室
及丰台区某西里某号楼某号住房;二、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孙某与孙妻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四个子女,即被告孙一、被告孙二、被告孙三、被告孙四。孙妻于2013年2月4日病故。孙妻去世后,原被告因房屋继承问题住房发生纠纷,对上述房屋分割不能达成一致。
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合法权利,特依法提起诉讼,望依法判如所请。
【答辩】被告主张要求房屋共有,不同意进行分割。
【判决】在案件审理中,法院最初认为该房屋为军产房,不能上市,无法进行评估,只能确定双方对于房屋所占的比例、份额。经代理律师做工作,法院同意原告进行房屋评估。原告申请评估,经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于该两处房产均进行了评估作价。两处军产房进行了合理分割。
【律师评析】
北京房产专业资深律师赵云涛律师认为,涉案房屋属于军产房,由于该军产房已经按成本价参加房改,房屋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按市场价评估,然后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