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2 年 月 日,甲方驾驶 车与乙方 相撞,导致乙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甲负事故 责任,乙负事故 责任。现甲乙双方就交通事故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赔偿协议如下:
一、赔偿总额: 元(大写: 整)。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 元人民币。该赔偿款包括乙方的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等各项损失赔偿。
二、支付方式及日期:甲方于赔偿款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结清赔偿款。
三、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所有费用后,乙方自愿承担该事故可能导致的隐形伤害风险,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任何第三方提出赔偿要求或提出诉讼。
四、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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