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你好!我是申律!
“婚姻自由”,这四个字,白纸黑字地写在我们的《民法典》里,听起来,掷地有声,理所当然。
它包含了“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但你有没有想过,这个看似天经地义的权利,离你的现实,到底有多远?
今天,我必须告诉你一个,扎心到让你无法反驳的真相:
对于大多数人,尤其是女性来说,你所谓的“离婚自由”,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幻觉”。
你以为,你想走,就能走吗?
不,你和真正的“自由”之间,至少隔着三座,你根本搬不动的大山。
第一座大山:制度的“高墙”——离婚冷静期
我先不说,那些恶意拖延、拒不出庭、玩失踪的无赖手段。
我们就只说“离婚冷静期”这个制度。
你以为,它只是让你冷静30天?
天真了。
它是一个,可以被无限利用的、拖垮你心力的“程序陷阱”。
30天冷静期届满后,还有30天的“取证期”。在这第二个30天里,只要对方不去,就视为你们“撤回离婚申请”。
一次不成,你又要重新走一遍流程。
两次,三次……你的时间、你的情绪,就在这种无休止的“程序空转”中,被消耗殆尽。
制度的本意,是“挽救”。
但它的客观结果,却给了那个,不想让你“自由”的人,一个最合法的、用来“拖住”你的武器。
这堵墙,你靠自己,翻得过去吗?
第二座大山:举证的“深渊”——谁主张,谁举证
你想要离婚,你总得有理由吧?
你说他家暴,你说他出轨,你说他转移财产。
可以。
法律告诉你:谁主张,谁举证。
这六个字,就是一座深不见底的“举证深渊”。
他打了你,只要没监控,只要伤情鉴定达不到“轻伤”,在法律上,那可能就只是一次“家庭纠纷”。
他出轨了,只要你没有拍到“捉奸在床”的视频,那些暧昧的聊天记录,在法庭上,可能只会被认定为“不当言行”。
他转移财产,他每个月给他父母打钱,他说那是“赡养费”,是法定义务,你如何去证明,那是“恶意转移”?
我再说一遍:法律,不相信眼泪,只相信证据。
而那个,处心积虑要伤害你、算计你的人,恰恰,是这个世界上,最擅长“抹去证据”的人。
这个深渊,你靠自己,填得平吗?
第三座大山:观念的“枷锁”——为了孩子,你再忍忍
就算你翻过了制度的“高墙”,填平了举证的“深渊”。
你还要面对,最后一座,也是最沉重的“大山”——观念的“枷锁”。
你身边的所有人,甚至包括你的父母,都可能会来劝你:
“为了孩子,你再忍一忍吧。”
“离婚了,对孩子不好。”
“哪个男人不犯错?过去了就好了。”
这些话,像一条条无形的锁链,捆住了你的手脚,更禁锢了你的“思想”。
它让你觉得,追求自己的“自由”,是一种“自私”,一种对孩子的“不负责任”。
你被这种“道德绑架”,压得喘不过气来。
这个枷锁,你靠自己,砸得开吗?
那么,怎么办?真正的“婚姻自由”,从何而来?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觉得很绝望?
别。
我告诉你这一切,不是为了让你“认命”,而是为了让你“清醒”。
让你清醒地认识到:真正的自由,从来不是别人“赐予”的,而是你自己,一拳一脚,“打”出来的。
你不能,再被动地,等待那个虚无缥乙的“许可”。
你必须,主动地,在你还身处“和平时期”的时候,就为自己,建立起强大的“退出能力”。
第一,建立你的“财务退出能力”。
去搞钱。去建立你独立的“盈利模式”。当你的收入,足以覆盖你和孩子体面的生活时,你就拥有了掀桌子的“底气”。
第二,建立你的“证据退出能力”。
从今天起,变成一个“不动声色”的“记录者”。保留所有关键的聊天记录,收集所有重要的财务凭证。学会用“法律的语言”,来记录你的生活。
第三,建立你的“认知退出能力”。
扔掉那些陈腐的“观念枷锁”。你要发自内心地相信:一个母亲的幸福和快乐,才是对孩子最好的教育。你的“自我解放”,才是对孩子,最伟大的“负责”。
别再等待别人,来为你打开那扇“自由之门”了。
从今天起,去找到钥匙,去建立系统,去武装自己。
为你自己的“自由”,去战斗。
保持清醒,永远爱自己。
申玉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