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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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海洋污染治理 打赢这场持久战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1日|分类:经济仲裁 |243人看过


人类制造的垃圾在全球海洋中越来越多,其中塑料垃圾尤甚。《2016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塑料类垃圾总量常年居于海面漂浮垃圾和海底垃圾之首。

在2016年上映的纪录片《塑料海洋》中,每年上百万只海鸟、10万余头海洋哺乳动物、难以计数的鱼类由于误食塑料垃圾或被捆缚等原因死亡。其实,在这场污染危机中,受到威胁的并非只有海洋生物。

海洋是一个巨大的生态系统,洋流潮汐和大气运动会驱动着海洋垃圾不断移动,海洋塑料垃圾中的化学物质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2018年,维也纳医学大学研究团队首次从人类粪便中检测出微塑料。因此,海洋污染治理也是为人类的生存而战。

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大对海洋垃圾的研究和治理力度,针对海洋垃圾的污染防治问题,中国已陆续出台和制定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倾废管理条例》《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20余部配套法规,为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提供了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

同时,中国在全国建立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将重要、敏感、脆弱的海洋生态系统纳入生态红线区管控范围并实施强制保护和严格管控。2013年,山东省率先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计划至2020年,渤海海水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0%,生态红线区陆源入海直排口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陆源污染物入海总量减少10%至15%;浙江省编制了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把重要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等划为生态红线区,划定海洋生态红线面积占全省海域总面积的比例达31.72%。

不仅如此,民间海洋环保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比如蓝丝带海洋保护协会是以海洋保护为主题的民间公益性社会团体,蓝丝带通过寻求海洋生态和渔民生产生活方式之间的平衡点,促进沿海环境向生态可持续方向发展。

海洋污染治理是一个大工程,又是一场持久战。在这场大工程和持久战中,需要国家全方位布局,不断完善配套政策法律法规,还需要地方政府加快推进海洋生态治理模式、社会组织带动民间海洋保护工作、社会公众多一分自觉践行,建立起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全社会协同的长效机制。

目前,中国在控制陆源污染方面尚未取得决定性胜利,而新的海洋污染问题又不断出现,海洋生态保护任重道远,不可掉以轻心。唯有以整体、联系和发展的视角看待海洋生态环境治理问题,巩固并扩大现有治理成果,久久为功,不断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才能确保中国乃至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日益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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