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月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离异后这3笔债务归男方偿还

发布者:易明月律师|时间:2022年03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244人看过

以下三笔债务在离婚后由男方偿还:


第一、 女方没有签字而且不知情的债务。
对于现在流行“月光”的时代,透支和贷款成了主流的支付方式。不少男士在婚姻内,害怕自己的妻子知道,所以很多债务就会背着自己的妻子。虽然留下欠条,但是自己并未在欠条上签字,甚至对于该欠款并不知情。那么离婚后,这样的债务女方并无义务替男方偿还这笔债务,应当全部由男方承担。


第二、 男方婚前的债务。
现在男性结婚会被要求一些硬性条件,比如说结婚前买车买房,但是很多家庭没有这样的条件。但是父母为了给自己的孩子结婚,就会选择借钱以及贷款。而这样的贷款属于婚前债务,我们都知道婚姻财产分为婚前财产以及婚后财产。那么结婚之前的贷款就属于婚前债务。那么这样债务,如果夫妻双方离婚这些债务就由男方一人承担,女方不要傻傻地拿钱了。


第三、 男方因为一些不良习惯或者一些违法行为欠下的债务。
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因为男方的一些不良习惯以及一些违法行为欠下的债务,那么这一笔债务就和女方没有任何关系,即使在婚前女方也没有任何关系,没有任何义务给男方还债。更何况离婚之后呢?除此之外,如果男方存在犯罪违法等性质的债务,女方并不知情的,女方也不需要偿还,都由男方一人承担。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