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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状(虐待罪)

发布者:涂刚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法律文书 |3047人看过举报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A,男,汉族,生于X年X月X日,住XXXXX。

被害人:B,女,汉族,现年10岁,系自诉人之女,住址同上。

被告人:C,女,汉族,生于X年X月X日,系被害人B之母亲,住址同上。

案由:虐待罪

诉讼请求:被告人犯虐待罪,请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追究C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自诉人与被告人现在是夫妻关系,被害人B是双方亲生的女儿,今刚满10岁。还生育有个儿子,今刚5岁。自诉人常年在外务工挣钱养家,被告人在家带养两个孩子。然而事与愿违,被告人重男轻女,长期以来,对被害人B除不尽其母亲职责外,且经常性、一贯性的殴打年仅10岁的B,特别是近期有时一天殴打女儿多次,甚至是当众殴打,打得被害人头部、腹部、手臂、大腿、下体等全身多处外伤,致其B呼喊街坊邻居、爷爷、奶奶求救。鉴于被告人毒打虐待其女儿B的手段残忍,孩子有病不给治疗,好心人恐有不测后果,便速向新闻媒体呼吁、报告县妇联、派出所等单位均现场介入,实地调查,自诉人知道后速从广东返家,见孩子夜间梦中惊醒,经耳闻目睹,情况属实。为充分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敬请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对其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并依法追究被告人C犯虐待罪的刑事责任。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自诉人:A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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