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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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喻信息300205索赔提示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5次举报

2024126日,天喻信息披露《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股票简称:由天喻信息变更为“ST天喻

至于触发变更提示的原因,公告提及触及交易所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20231225日以及26日,天喻信息披露的《关于涉及重大诉讼及违规担保的公告》《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详细披露了上述违规担保的事由。

2021年,天喻信息与中科红樟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水天)共同投资设立深圳市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昌喻投资),昌喻投资的资金用于向亿赞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赞普)收购重庆市钱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钱宝)的15%股权。2023426日,公司披露由于重庆钱宝未达到协议承诺,亿赞普以1.26亿元回购昌喻投资持有的重庆钱宝2.1%股权。

202310月,南昌水天因重庆钱宝未完成协议承诺,根据深圳市深创智能集团有限公司(深创智能)、武汉同喻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股东,武汉同喻)与南昌水天签署的财产份额预约收购协议,及南昌水天与公司签署的担保协议,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深创智能、武汉同喻履行回购义务,天喻信息等对回购履行连带保证责任。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冻结了天喻信息部分银行账户余额及武汉同喻持有的天喻信息的部分股权。

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向关联方担保控股股东新增所持公司578.80万股股份被冻结,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表示,经核查,公司未参与上述诉讼事项提及的担保协议签署事宜,对担保事项不知情,公司内部无上述担保协议的存档文件,亦未发现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用章审批和使用记录。本次担保事项未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法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公司本次诉讼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闫春雨在未履行上市公司用章流程的情况下,使用上市公司公章以上市公司名义与水天投资签署了《财产份额预约收购协议之担保协议》,就上述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事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所致。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因此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在2021930日至20231224日买入天喻信息300205,且在20231225日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票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注:更多其他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详细沟通。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据公开资料,天喻信息主营业务是从事以数据安全技术为基础的金融行业、智能支付终端、物联网、企业服务等业务。

杨森律师,广州律师,现为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从事律师职业6年多以来,恪尽职守,在事实的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公司法、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