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不肯赎回基金份额怎么办?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4年03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71次举报
基金管理人不肯赎回基金份额怎么办?
孔某投资200万元认购200万份“某1号基金”基金份额。该基金由上海某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某证券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投资范围为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等。自2019年5月起,孔某多次要求管理人赎回其基金份额,但管理人一直未履行开放基金、赎回份额的义务,因此孔某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上海某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开放基金、赎回份额义务。
上海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3月22日作出(2020)沪仲案字第XX号裁决书,裁决上海某投资有限公司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开放“某1号基金”,履行对孔某持有的200万份基金份额赎回义务。前述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上海某投资有限公司未按照生效裁决履行义务,孔某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向某股票交易券商某证券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其以市价委托方式依次卖出(即抛售),使基金持有的货币资金达到1,541,000.00元,并将前述资金支付至“某1号基金”托管资金专门账户。
某证券公司据此售出基金持有的各类股票,并由基金托管人将赎回资金1,541,000.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孔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