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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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加收电费合法吗?

作者:任高扬杨森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23年04月28日分类:真实案例浏览:2404次举报

不合法的。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年修正)》第四十四有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由此可见,出租人,特别是园区的出租人,对租户加收电费是违法的。


杨森律师,广州律师,现为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证券从业资格证书。从事律师职业6年多以来,恪尽职守,在事实的基...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广州
  • 执业单位:广东任高扬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20********2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保险理赔、公司法、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