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诉讼离婚才是最便捷程序及手段
案情简介:原告王某与被告何某2011年经人介绍认识,并生育两个子女,后因迫于生计,原被告双方均出国务工,在长期的分居生活中,夫妻感情逐渐淡漠,为解除婚姻诉至福清市人民法院请求离婚。
承办经过:原告王某在国外通过亲属联系了福建福清吴氏律师事务所的吴志成主任律师,因原告身处国外牙买加,暂无法回国办理,且回国费用较高,因此律师建议原告在牙买加当地办理海牙委托公证,由律师全权代理其离婚相关事宜。
法院裁判:法院立案后,律师与被告进行了庭前沟通并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并由法院制作并出具调解书,离婚证明书。
律师心得:以福清人为例,很多是在国外务工的,如果特意回来离婚一趟,开销花费甚大,单飞机票往返就要两三万,甚至更多,且通过法院诉讼离婚,不存在民政局协议离婚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回来一趟误工一个月损失也是可想而知的。因此通过所在国家办理海牙公证或者大使馆公证,由律师在国内全权代理是最佳选择,性价比最高。
吴志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