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号:(2015)宝刑初字第1351号
孙某信用卡诈骗一案,被告透支额度达十余万元,终获缓刑判决。
辩护人艾阳阳律师,现为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孙某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孙某虚构收入信息,以本人名义先后向两家银行申领信用卡,后在收入不足以归还透支欠款的情况下,仍透支消费套现本金共计人民币126,378.5元,经银行多次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催收仍拒不归还。
被告孙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律师点评:本案中虽然被告人信用卡诈骗的数额已经超过十万元人民币,但还是通过律师的各方努力,最终获得了缓刑判决。此结果对于被告人而言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