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核心
本案系一起涉及60套公寓、价值逾200万元酒店物资的系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鞠建宇律师代理业主方,在承租人拖欠租金200余万元、次承租人主张物资被扣押的复杂局面下,精准锁定租赁合同相对性,成功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该案因涉及社会热点人物,被澎湃新闻、新浪、腾讯等全国数十家媒体报道。
二、案情简介
业主刘女士(化名)夫妇通过名下公司在深圳市罗湖区核心地段持有60套公寓,总面积超3000平方米,按当时市价估算总价值约1.5亿元。该批公寓出租给中介公司,后中介公司又将公寓转租给深圳市民王某某(化名),王某某将60套公寓改造为酒店经营。
2015年,因中介公司长期拖欠租金达200余万元,业主依法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60套公寓。收回后,业主将酒店更名后继续经营。但王某某主张其未拖欠租金,价值200余万元的酒店物资被业主扣押,多次索要无果,遂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律师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鞠建宇律师迅速厘清案件核心法律关系——本案涉及两个独立的租赁合同关系:业主与中介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以及中介公司与王某某之间的转租合同。
第一,锁定租赁合同相对性原则。 鞠建宇律师向法庭明确指出:业主的合同相对方是中介公司,而非王某某。中介公司拖欠租金200余万元已构成根本违约,业主依法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是行使合同赋予的合法权利。王某某与中介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应由其双方内部解决,与业主无关。
第二,论证扣押物资的合法性。 针对王某某主张的“扣押200万元酒店物资”,鞠建宇律师指出:中介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陈某(王某某所称的多年朋友)拖欠巨额租金,业主有权对房屋内相关物资采取合法留置措施。王某某与陈某之间的关系(王某某自述二人系多年朋友,陈某已“破产”且无法联系),恰恰说明本案纠纷的根源在于中介公司与王某某之间的内部问题。
第三,强调生效判决的既判力。 业主方确认,与中介公司之间的经济纠纷问题,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已有生效判决结果。鞠建宇律师以此为依据,主张相关争议已由生效判决认定,不应在后续诉讼中重复审理。
四、裁判结果
该系列案件经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业主方全面胜诉。法院认定中介公司拖欠租金构成违约,业主依法收回房屋合法有效。该案因涉及社会热点话题,被澎湃新闻、新浪、腾讯等全国数十家媒体报道。
【律师价值】
本案的胜诉关键在于对租赁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精准把握——在两个独立的租赁合同关系中,次承租人与业主之间并无直接合同关系,次承租人的损失应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租人主张,而非向业主追索。面对复杂的多层租赁关系和巨额财产争议,鞠建宇律师以清晰的合同法律关系梳理和扎实的证据组织,成功捍卫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鞠建宇律师,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曾任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特约人民调解员。曾在世界500强企业及跨国公司任职多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巧。执业以来先后被评为“十佳优秀创新律师”“龙华区十佳优秀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治理、婚姻家事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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