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定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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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谁提出离婚,这三样财产都归女方所有!

发布者:张定凯律师|时间:2021年04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25426人看过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女性离婚时拥有三项财产,男性不得分割!

  第一、女方婚前财产。

  我国民法典对保护男女双方的利益是公平的,对婚前女方自己的财产,也给予充分的保护。

  在离婚的情况下,丈夫不能要求分割女方在结婚前自己拥有的独立财产。(男方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女方也无权分割,所以,法律是公平的。)

  第二、女方父母给予自己女儿的财产。

  每个父母都会疼爱自己的孩子,不管孩子在父母眼中有多大,他们永远都是孩子。所以即使结婚后,女方的父母也会考虑给她一些财产,这些财产仍属于女方,即使离婚也与男方无关。

  第三、留给女方的遗产。

  不管是女方的父母还是亲戚、友人,遗嘱中指定了女方是继承人,这笔财产便是女方个人所有的,男方无权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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