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朱强律师 时间:2020年11月05日 78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朱X/建筑财税法律师团队亲办案例
2015年,展某挂靠某建筑公司为中XX公司提供施工服务,工程完工已经3年,但中XX公司拒不办理结算、拒不支付工程款,某建筑公司事不关己,不协助展某主张权利,实际施工人展某如何索要工程款?
本团队接受委托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业主方中×置业公司、被挂靠的建筑公司一并起诉到江宁区人民法院,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已经核定的工程量进行造价鉴定。经鉴定,应付工程款277万余元,扣除已付款及挂靠费用后,法院判决某建筑公司支付展某工程款158万元,判令中XX公司对该款项承担连带责任。目前,XX公司已经履行判决义务,展某工程款全部到位。
本案核心问题:挂靠施工的实际施工人是否有权直接起诉业主方索要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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