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武朝律师 时间:2019年07月18日 508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某向被害人谎称工程需要工程款而索取资金,但是资金被转移使用至他处。该案件已经被诉至法院,但是我们律师牢牢抓住两个关键点作出有力辩护,第一王某某和被害人实质是合作关系,两人共同借他人的资质来承包工程,由于身份情况,两人掌握的信息是对等的,不可能形成诈骗的便利条件,第二该被告人当时确实需要款项,由于二人与发包方的合同约定了交付完成保证金后一个月进场,王某某在一个月内向被害人借款用于建设储备金,并没有问题,第三 由于发包方未通知进场,王某某将款项用至他处别无选择,因为如果将款项用于购买建筑材料将会彻底无处可用,所有款项均会亏损。
最终该案件以检察院撤诉,被告人被羁押两年后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