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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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投保重大疾病险,患病后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案

发布者:康丽律师 时间:2026年05月22日 67人看过 举报

2026-05-22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介:

委托人在某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险半年后,被确诊甲状腺癌,保险公司却以投保人投保时隐瞒了患有子宫肌瘤为由,拒绝赔偿。投保人委托本律师后,本律师详细了解了当事人的投保过程,认真理清案件脉络及入手点,向法院提交了条理清晰,论证充分的起诉状。开庭时,更时以事实为依据,运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多年的办案经验,通过举证、质证、论证、释法、说理,最终获得胜诉,全部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为委托人拿到全部理赔款。

案件情况:

2021年1月10日,委托人在某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险,基本保险金额为20万元,合同约定如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将获得基本保险金额的全额赔付。2021年7月23日被保险人确诊为甲状腺癌,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应赔付投保人20万元。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后,2021年9月24日,保险公司以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隐瞒投保前有病史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拒绝理赔。

开庭时,本律师从以下几方面展开论述:

一、原、被告之间签订保险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被告应当按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二、 原告未违背“如实告知”义务

1、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

2、投保人已就保险人的询问进行了如实告知

3、被告应当就其询问范围及内容承担举证责任

三、被告对其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免责条款对原告不发生法律效力

四、原告既往就诊记录与申请理赔疾病之间不存在关联性,不是被告拒绝承保或提高保费的理由。

最终,法官采纳了律师的意见。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投保人拿到了理赔款。

律师观点分析:

这是一个典型的保险理赔案件,很多保险公司在投保时说得非常好,理赔时却以各种理由拒赔。打这类案件一定要抓住关键点才会胜诉。

大庆康丽律师13339499888,法律、文学双学士学位。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2025年全省优秀法律文书评选获得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黑龙江-大庆
  • 执业单位:黑龙江庆大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30620********16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毒品犯罪、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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