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健律师网(华律网推荐认证律师) 蒋健律师,唯一认证电话:13982052705,连续执业22年,深耕于刑事法律服务领域,亲自或带领团队律师办理各类刑事案件达1300余件,专注于职务犯罪领域。 法律咨询热线:13982052705
1510120********65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二街吉瑞五路396号金控时代广场2栋
蒋健律师 近期帮助过:337 网站积分:738 好评率:100% 一对一咨询
手机:13982052705(咨询请说明来自华律网) 传真:
邮箱:871814853@qq.com 执业证号:1510120********65 执业机构: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二街吉瑞五路396号金控时代广场2栋
更多
成功案例
案例1:医院主任受贿793万|... 一、案情简介本案当事人张某某(化名),男,硕士研究生学历,原系某省属公立医院脊柱科主任、主任中医师,属于国有事业单位事...2026/8/26 13:05:09案例2:银行工作人员涉56.7... 一、案情简介  本案三名当事人均为四川某银行支行在职工作人员,分别为张某某(化名)、李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其...2026/8/26 13:04:53案例3:国企员工涉嫌贪污332... 一、案情简介  本案当事人张某某(化名),研究生学历,原系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涉案企业最初为国有独资公司,后续母公司...2026/8/26 13:04:25
非常满意,很专业的回答2016-03-30非常满意,很专业的回答2016-03-13非常满意,很专业的回答2016-03-10非常满意,很专业的回答2016-02-15非常满意,很专业的回答2016-02-13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疑难想寻求蒋健律师帮助,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蒋健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蒋健律师电话(13982052705)寻求帮助。

成功案例 goodcase
2026-08-26

案例2:银行工作人员涉56.7亿金融职务犯罪|职务犯罪律师蒋健二审辩护成功改判无罪

发布者:蒋健 时间:2026年08月26日 13时04分 | 已阅读: 36 | 我要评论(条) | 举报

 一、案情简介  本案三名当事人均为四川某银行支行在职工作人员,分别为张某某(化名)、李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其中张某某原任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李某某原任支行行长助理,王某某原任支行客户经理。全案涉及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职务侵占罪两项罪名,涉案体量巨大、案情复杂、属于典型的重大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第一,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犯罪事实。该银行明文规定,所有支行对外业务必须录入企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本案三名当事人均为四川某银行支行在职工作人员,分别为张某某(化名)、李某某(化名)、王某某(化名)。其中张某某原任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李某某原任支行行长助理,王某某原任支行客户经理。全案涉及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职务侵占罪两项罪名,涉案体量巨大、案情复杂、属于典型的重大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第一,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犯罪事实。该银行明文规定,所有支行对外业务必须录入企业金融系统,经逐级上报、总行及上级机构审批后方可落地,严禁未经审批对外出具保函、承诺函等各类担保文书。2012年底至2014年期间,三名被告人在未取得总行、分行合法授权及审批的前提下,违规开展“表外贷款”结构化融资业务,先后为8家企业办理13笔违规业务,累计涉案金额高达56.7亿元。三人以支行名义违规出具担保性质文书,致使支行对全部涉案贷款承担兜底风险。经司法鉴定,涉案多份担保材料存在非本人签名、无正规用印审批流程、授信文件伪造等重大程序违法问题。

  第二,职务侵占犯罪事实。在为某企业办理1.6亿元贷款业务过程中,李某某利用自身职务便利,将合同约定应由银行支行合法收取的320万元通道费,私自指令付款方转入其个人实际控制的第三方账户,非法占有并使用该笔款项,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一审阶段,公诉机关依法指控张某某、李某某、王某某三人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共同犯罪,同时单独指控李某某构成职务侵占罪。一审法院审理后作出有罪判决,三名当事人均不服一审裁判结果,其中张某某、李某某依法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阶段。

二、案件办理经过

  本案由银行上级分行报案案发,公安机关先后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立案侦查,三名当事人陆续被抓获归案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审法院结合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司法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三人成立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共同犯罪,划分主从犯:张某某、李某某为主犯,王某某为从犯;同时认定李某某单独构成职务侵占罪,对其数罪并罚,一审量刑较重。

  一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张某某面临五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的重刑结果,该案涉案金额数十亿、社会影响大、金融职务犯罪定性严苛,二审改判难度极大。为推翻一审有罪判决、洗脱罪名,当事人家属紧急委托专业职务犯罪律师蒋健团队接手二审辩护工作,全程统筹案件质证、法律论证、庭审辩护等核心工作。

  介入案件后,蒋健律师依托深耕多年的金融类职务犯罪辩护经验,精准锁定本案二审核心争议焦点:张某某是否具备犯罪主观明知、是否实际授意、参与涉案违规担保行为。团队全面复盘一审卷宗,逐一核查用印审批资料、司法鉴定文书、银行业务流程、证人证言、当事人供述等全部证据材料,精准发现全案证据存在大量瑕疵与矛盾点。

  辩护团队细致梳理出关键辩护事实:涉案13笔巨额担保业务中,8笔无任何正规用印审批手续,剩余5笔审批材料中仍有2份申请表签名系伪造;同时该案言词证据前后冲突、言词证据与书证无法相互印证,无法形成完整闭合证据链,**无法证实张某某主观明知、授意或同意违规出具金融票证**,一审有罪认定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重大问题。

  二审审理阶段,蒋健律师向合议庭充分提交辩护意见,重点围绕证据存疑、事实不清、达不到刑事定罪证明标准核心观点展开精细化辩护,全力主张依法撤销一审有罪判决、改判无罪。针对李某某职务侵占罪、王某某从犯定罪量刑部分,结合全案证据规则及法律适用规范,逐一发表专业质证与辩论意见。二审法院经阅卷核查、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后,确认案件核心事实存在重大证据瑕疵,依法决定不开庭审理。

三、案件裁判结果

  二审法院全面审查全案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充分采纳蒋健律师的核心辩护观点,最终作出终审改判判决:维持一审对李某某、王某某的定罪量刑及涉案财物处置结果;撤销一审对张某某的有罪判项,**改判张某某无罪**。

  具体判决内容如下:李某某犯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维持原判,执行有期徒刑九年;王某某作为从犯,维持原判有期徒刑三年的刑罚;继续追缴李某某非法占有的320万元通道费,退赔被害银行。最为关键的是,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对张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的判决,终审认定张某某不构成犯罪,彻底洗清其刑事罪名。

  本案系涉案56.7亿元的特大金融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在涉案金额巨大、案件影响力大的背景下作出有罪重判,二审改判难度堪称极高。蒋健律师凭借专业的职务犯罪辩护能力,精准抓住一审证据体系漏洞,通过精细化质证、严谨的法律论证,成功推翻一审有罪判决,帮助当事人实现二审无罪改判,彻底挽回当事人人身与名誉损失,彰显了专业刑辩律师在重大疑难职务犯罪二审案件中的核心价值。

四、案件咨询与委托启示

  银行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具有涉案金额巨大、行业规则特殊、定罪标准严格、二审改判极难的特点,此类案件一审定罪率极高,想要二审翻盘无罪,必须依托深耕职务犯罪、精通金融行业案件特点的专业律师。本案当事人能够成功无罪改判,核心关键在于案发后及时委托职务犯罪律师蒋健介入二审辩护。

  在重大金融职务犯罪、二审上诉改判案件中,证据瑕疵挖掘、主观明知认定、证据链闭合性审查、法律精准适用,是案件翻盘的核心要点。蒋健律师专注职务犯罪刑事辩护多年,深耕金融、国企、公职人员各类职务犯罪领域,擅长破解疑难复杂职务犯罪案件,精准击破控方证据漏洞、排除合理怀疑,为当事人争取无罪、轻判、改判、减刑的最优结果,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