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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不偿命的108种方法

发布者:易胜华律师|时间:2020年03月09日|分类:暴力犯罪 |6749人看过

杀人不偿命的108种方法

 

易胜华

 

对不住各位,当您点开这篇文章,我要诚恳地向您道歉:您上当了。

 

作为一名刑事律师,我当然知道一些杀人不偿命的方法。但我不能告诉您,因为刑法中有“传授犯罪方法罪”,我还不想去坐牢……

 

不过我可以告诉您,当代中国的司法已经有了很大改变,“杀人偿命”不再是铁律。在很多情况下,杀人当然是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但基于“少杀慎杀”、“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偿命”却存在很多例外。比如: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犯罪、精神病人犯罪时处于发病期、基于义愤(被害人有过错)、由于婚姻家庭矛盾、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等等。在这些情况下,杀人可以不偿命,但仍然需要付出很长时间的自由代价。

 

在有些情况下,杀人必须偿命,主要是: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极其恶劣,犯罪分子具有极大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例如:杀死多人,分尸、焚尸……剩下的自行脑补吧。

 

以上不是我这篇文章要说的主题。我想说的是:咪蒙。我以前想写这篇文章却不敢,昨天见了咪蒙之后,我就敢用这个标题了。

 

此前,我并不知道有咪蒙这个人。也许我读过她的文章,但没有关注作者是谁,互联网上好看的文章太多,没有必要去记住每一个作者的名字。我的90后助理经常在我耳边提起咪蒙这个人,我不以为然,认为现在的年轻人就爱读一些奇奇怪怪、乱七八糟的东西。我的品位较高,除了四大名著,空闲的时间我宁可去玩蜘蛛纸牌、扫雷、保卫萝卜、愤怒的小鸟、植物大战僵尸这类需要较高智商的游戏。

 

助理很固执,不断给我发咪蒙的文章。标题都是耸人听闻的,文字也是五毒俱全。在我想象中,这应该是一个蓬头垢面的中老年泼妇,一边叼着香烟,一边抠着脚丫子(偶尔还会将抠完脚丫的手指头放在鼻子上闻一闻),一边敲打键盘写稿。即便如此,这些文章我还是看上了瘾,欲罢不能。从写作的角度看,这些文章都精准地把握了网络时代的阅读喜好,适应各个层次读者的口味。犹如排挡上的烤串和小龙虾,开胃刺激、酣畅淋漓,虽然肯定上不了台面,但绝对是最火爆的。

 

助理告诉我,这个咪蒙可不简单,她是微信公号第一大V,坐拥千万粉丝,公号文章发布后分分秒秒破10+,一篇软广的收费都要几十、上百万呢。我不由得刮目相看。见到咪蒙团队发布招募顾问的公告后,我当即让助理给我报名。很快就收到了咪蒙公司的邮件,我入选了。加入咪蒙的顾问团,我感到有些小小的失落。顾问团的微信群里有七八十个人,法律类就占了差不多一半,剩下的一半,大多是医生。我怎么才能挣到咪蒙的律师费啊?

 

咪蒙在顾问团里组织了一个火锅聚会,离我单位很近,可是和我的时间冲突了,我要去另一个地方参加早就定好的饭局。于是,助理怀着兴奋莫名的心情冒名顶替我去参加这个火锅宴,我特地让助理带着一本我的书去送给咪蒙。

 

整个下午,助理在办公室兴奋地哼着跑调的小曲,我在网上查找咪蒙的资料。看着照片上如花似玉的小美女,我几乎想推掉另一个饭局。如果我要给咪蒙代理案件,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希望是,离婚诉讼……

 

那天晚上,我在府右街的饭局味同嚼蜡,意兴阑珊,草草结束。然后,赶紧打车奔向平乐园的火锅店。推开“武当派”包厢的大门,一眼看到一位气场强大的女侠端坐中间。我定睛一看,依稀和网上的照片有几分神似,于是过去和她一口气干了一杯冰扎啤。我这才冷静下来,听在座的各位粉丝高人吹牛。咪蒙时不时发出一阵杠铃般的笑声,这是我头一回亲耳听到“杠铃”般的笑声。以前只是在文章中看到。

 

咪蒙特别能侃,非常热情、耐心地解答在座粉丝的提问,而且毫无保留地传授她的写作技巧。咪蒙说,很多人认为写作需要灵感,其实不是这样。写作是有技巧、有套路的。咪蒙的公号虽然每天只有一两篇文章,但是幕后的团队却有数十人,公司有各类的数据库,员工的任务也有不同。有的人负责笑点,有的人负责煽情,有的人负责框架,等等。咪蒙的团队,简直就是一家文字工厂。这让我脑洞大开,深受启发。真不愧是南都系锤炼出来的大写手。我一边听,一边默默地干掉了几大杯扎啤。反正是咪蒙这位富婆买单,我不妨多喝几杯。

 

我们这些来自各行业的粉丝,也开始讲起自己经历的狗血故事。咪蒙兴致勃勃地听着,时不时张牙舞爪,如同高中女生一般开心。虽然坐在我对面的、穿得很性感、长得很文静的美女一个劲儿地夸我“长得特别有正义感”、“特别符合我心目中的律师形象”,我也顾不上接话、搭讪,我关注的焦点还是在咪蒙身上。那位美女,记得加我微信,找机会咱俩一定要私聊,今天我是奔着咪蒙来的……

 

咪蒙的公司离我单位不远,而且我俩年龄接近,臭味也是相投的,以后应该会有成为朋友。我用“杀人不偿命的108种方法”成功吊起了咪蒙的胃口,却不敢告诉她任何一种方法。以我的观察,她学成之后,一定会先拿我试手。我还是不要自寻死路吧。

 

聊到后来,我实在吃不消了。头一天晚上没怎么睡好,已经是凌晨快一点了,咪蒙和粉丝们谈兴仍酣。找了个借口先溜,回到家躺在床上,据说他们还没散……

 

好吧,为了呼应一下“杀人不偿命”的标题,还是讲一个我代理的案子。

 

有一起发生在北京郊区的交通肇事案,死者家属认为是故意杀人,委托我们代理。我们介入案件之后,多次前往现场调查取证,内心确认极有可能是故意杀人,至少是故意伤害致死。

 

司机与死者是同村人,两家相距只有一两百米。同处一村,两家有宿怨,司机的亲属多次扬言要弄死被害人。某日上午,死者行走在村内小道丁字路口的边上时,司机驾车从后面将其撞飞。死者身体掉下来,将小车的前挡风玻璃撞了一个大洞,当即死亡。

 

我们调查发现:1、该车在村内其他路段的车速为五十码左右,而撞击死者时的瞬间速度为八十码以上,而且路面没有刹车痕迹;2、该路段原本有监控录像,但是事发之前十几分钟突然无故跳闸,我们走访了村里的电工,他说这种情况极为反常,从未有过;3、该车在案发前几天突然提高了商业保险的额度。还有很多其他的疑点。

 

由于司机拒不承认杀人或伤害的动机,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立案并移送检察院。我们向检察院提出律师意见后,检察院要求公安进行补充侦查,未获得任何进展,于是仍然以交通肇事起诉到法院。在开庭的时候,我们据理力争,表达对定性的强烈质疑。

 

死者家属说:如果判决不公,他们家有车,我们家也有。我当即制止了死者家属的情绪化表达,对主审法官说:“希望法院的判决尽量做到案结事了,不要存在社会隐患。”这个案子迟迟没有做出判决。

 

任何犯罪行为都会留下蛛丝马迹。有些时候,有些犯罪行为可能因为证据存在的问题,法律判不了你的罪,也要不了你的命。但事实上,你就是罪人,在人格上,你与死人并无差异。

 

易胜华

 

2017729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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