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胜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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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大妈争地盘#

发布者:易胜华律师|时间:2020年02月15日|分类:消费权益 |291人看过


#广场舞大妈争地盘#

据说,有井水处必有柳词,有中国人聚居处必有广场舞。无论是公园还是商场门口,无论停车场还是高速公路,兴致来了就手舞足蹈跳起来。

我在老家的女同学们,已经纷纷加入了广场舞的队伍。同学群里,经常看到她们穿红戴绿,涂着胭脂,拿着扇子跳舞的照片。让人感叹:她们都老了吗?她们在哪里呀?幸运的是我,曾陪她们开放……

当年的那些花儿,她们都老了。无论当初如何娇嫩欲滴,如今都已经渐渐枯萎,拼尽全力与岁月抗争。

那时和一位漂亮且骄傲的女生聊天。她说:不敢想象自己老了以后的样子,一过四十岁就自杀。现在,她还好好活着,只是再也没有了当年的骄傲,而是舞着扇子,踩着欢快的脚步,走向了广场。

广场舞之所以遭人嫌弃,主要是因为噪音和占地。这个不能完全赖大妈们,是我们这个社会给老年人的空间太少。年轻人可以去歌厅、足疗店,老年人上哪呆着?如果不能给他们提供一个合适的地方,那就只能占用人流密集的公共空间,必然会对他人造成干扰,带来不便。

用铲车挪走他人的车辆,腾出地方来跳舞,在我看来是大妈们的无声抗议。

停车位的线,是谁画的?有无这个权力?

即使是有权单位画的,那么有无考虑到这块地方的功能,已经形成的用途?有无考虑到大妈们的需求?

为什么个别人的停车需求,要挤占大妈们的休闲娱乐空间,将公共场所的功能私人占有?

我们这个社会、这个时代,是不是对老年人太冷酷,太嫌弃了?

无论是多么娇美的花儿,都有枯萎的时候。厌弃那些广场舞大妈们,不仅是对长辈的无礼,也是在厌弃明天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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