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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屋所有权问题归纳

发布者:王志林律师|时间:2022年03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386人看过

离婚时房屋所有权问题归纳

王志林律师,联系方式:13857386777


    针对离婚时各类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现做此归纳,供参考。


序号房屋情况房屋归属
情形A:甲婚前购买,登记在甲名下,未贷款。甲个人财产。
情形B:甲婚前贷款购买,登记在甲名下,婚后甲以自己收入继续还贷。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房子归甲,婚后继续还贷的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情形C:甲婚前购买,先登记在甲名下,婚后更改登记在双方名下。甲婚前所买且登记于自己名下,应属于甲个人财产,然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应视为对该房产所有权变更为夫妻共有,应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情形D:婚后乙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乙名下。乙个人财产。
情形E:甲乙双方婚后积蓄购买,登记在甲名下。夫妻共同财产。
情形F:婚后,乙用婚前财产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乙方个人财产。
情形G:甲父母出资70%、乙父母出资30%,登记在甲名下。按份共有。
情形H:甲父母出资80%、乙父母出资20%,登记在双方名下。夫妻共同财产。
情形I:甲乙婚后所购,先登记在双方名下,后更改登记在甲名下。共同财产。
情形J:婚后,甲兄弟姐妹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甲名下。非共同财产,也不算个人财产。看兄弟姐妹有没有赠与的意思。
情形K:甲父母出资50%,乙父母出资30%,甲乙贷款20%,登记在甲名下。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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