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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管道堵塞,可要求楼上住户赔偿吗?

作者:翁殊容律师时间:2023年05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311次举报


╱ 案情简介 ╱

 

     

       2022 年 4 月,小徐所有的 1505 室房屋发生卫生间返水,致房间地板浸水严重。事发当时小徐在外地因新冠疫情被隔离无法来海盐处理,经与第三人物业公司沟通,由第三人开锁入屋检查,并代为初步清洁。经第三人检查并找疏通人员疏通,发现返水原因为卫生间排污管堵塞,经疏通后管道内排出口罩、湿巾、垃圾袋等生活垃圾。经疏通后,1505 室目前未再发生返水状况。后小徐回来处理返水维修事宜。在处理期间,小徐支出开锁费、下水道疏通费、家政保洁费、地板更换费等费用。

       小徐家中返水是 14 楼下水管道处堵塞,该部分管道系 15 楼至 25 楼共同使用,因此小徐认为上述楼层住户均有可能因使用不当造成堵塞,应当共同承担自己的损失。

       其他业主则认为下水道堵塞不是他们造成的,不应承担责任


╱ 争议焦点 ╱


       15楼以上的住户是否应当赔偿?应赔偿多少?小徐的损失如何确认


╱律师观点 ╱

  

       本案中造成堵塞的排污管是公用设施,相邻业主都有对其保护的义务,如因相邻用户不文明使用的原因,造成相邻业主受损,在无法确定具体责任人,而相邻可能的责任业主又不能证明自己对相邻业主造成的损失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依据公平原则,相邻业主均应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 判决结果 ╱


        因小徐和楼上住户在事发之前均已对自己所有房屋进行过装修,也有相应用水情况,楼上住户提供的证据均不能排除造成管道堵塞与其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小徐在事发当时较长时间未居住,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堵塞情况,以致污水涌入其室内后未能及时排干,致使其地板等物品因大面积被污水浸渍造成严重损坏。小徐要求的损失除误工费外属合理支出范围,法院予以认定。小徐主张的误工费有一定合理性,法院酌情考虑,予以部分支持。最后法院判决楼上八户住户各承担 10%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原告自行承担。

╱ 后序 ╱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于楼上楼下下水道堵塞导致跑水的情形,也变得司空见惯了,那如何正确而又科学维权,这就需要我们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我们要注意保存好证据,因为该种纠纷最终的损失金额往往很难评估,通常以鉴定为准,所以此时要对泡水后的证据进行固定,例如视频的拍摄,照片的留存,如果涉及到家具、物品等损坏,最好能够提供该物品的价值发票等等,已经支付了维修费用,可以举出发票证明自己遭受的损失。

       其次,作为物业,在类似案件中,多数因下水道堵塞的业主在处理纠纷时首先想到的往往是将物业告上法庭。事实上,如果物业尽到了正常的维护管理是不用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漏水后,业主向物业反应,物业没有采取措施及时止损,此时物业需要承担责任。

       再次,如果自己成了被告,也不要自乱阵脚,例如在本案中,如果楼上的住户能找到相关证据排除侵权责任,诸如该房屋的下水管道进行了改造,单独走水或者该房屋的卫生间改造成衣帽间等等。

       最后,如果不能举出证据,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良好的邻里关系是构建和谐社区的一剂良药。邻里之间也应该团结互助,妥善处理好关系,等待法院依法判决。




翁殊容,浙江海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国民航大学,法学学士。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嘉兴
  • 执业单位:浙江海兴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30420********29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