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燕燕律师

  • 执业资质:1370120**********

  • 执业机构:山东华端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工伤赔偿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能否起诉解除同居关系?

发布者:蒋燕燕律师|时间:2024年10月11日|分类:婚姻家庭 |158人看过

仅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条第1款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