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设置上诉期限?
一方面,给予了当事人行使权利的时间;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督促当事人尽早行使权利,尽早稳定实体法律关系。
因此,法定的上诉期限一般不得变更。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法定事由,超过了上诉期限的,应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说明情况,并经允许后才能提起上诉。 如何计算上诉期?
首先,明确上诉期的起算点。从判决或裁定送达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计算,也就是说,收到判决的当日不计算在内。同时请注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裁定的上诉期限是十日,判决的上诉期限是十五日。
其次,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是法定休假日,那么上诉期的结束时间就是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天,周六日以及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都属于我们所说的法定休假日。如王某在7月1日收到一审判决书,那么该案的上诉期的起算时间就是从7月2日,上诉期的结束时间就是7月16日,而如果7月16日是周六,属于法定休假日,那么该按上诉期的最后一天就应该是下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