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老虎"生前已立遗嘱!为何10年没见的二弟还能争夺遗产?
1988年,”雷老虎“陈松勇出演了万梓良主演的《大哥大》后,又在《悲情城市》中出演了梁朝伟的大哥,而在影片中的表现也让他拿到了“影帝”这个荣誉。
但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方世玉》中“以德服人”的雷老虎,让观众觉得他搞笑又可爱,这些年还能时不时地听到或从自己嘴里说出来搞笑的“以德服人”。
今天,娱乐新闻里基本都有他去世后,二弟大闹灵堂争夺遗产的新闻,作为一个说继承的律师,反复看了几大网站的报道,都没搞明白报道里提到的5000万元的六分之一是300万元是怎么回事。所以,我就把台湾的特留份制度查了一下,顺便与我们大陆继承法的特留份制度一同做个比较,给自己解惑也给大家讲讲。
网易娱乐1月6日报道 据台媒消息, 金马影帝、“雷老虎”陈松勇于2021年12月17日因肾衰竭病逝,享年80岁。随即引爆遗产争议,陈松勇5000万元遗产中有200万确定要给印佣Yule,也会捐给公益组织一部分,另外还把部分遗产分配给家人。
这一看,“雷老虎”生前立有遗嘱,把自己从影多年来的积蓄都已做了分配,现在怎么10年没见的二弟还来争产呢?
这都是特留份闹的,什么是特留份呢?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1187条规定:“遗嘱人于不违反关于特留分 之范围内,得以遗嘱自由处分遗产。其目的在于保护法定继承人的权益,保证遗产分配上的公平合理,它是一种强制性的法律制度。
特留份的好处是什么呢?
符合基本的道德规范的要求。将遗产不留给父母、妻儿,反而全部赠与保姆、情人,难免乖情悖义,情理不容。
新闻里没有说给家人具体留了多少遗产,但应该是少于法律强制的属于二弟的特留份,所以才有了10年没见且最后一面都未见得二弟争夺特留份遗产的新闻。
那么,二弟的特留份是像娱乐新闻报道的5000万元的六分之一300万元吗?
不是的,虽”雷老虎“一生未婚、无儿无女,父母已亡,但他的两个弟弟作为他的法定继承人,立遗嘱将遗产处分给女佣和公益组织大部分,该遗嘱违反特了留份制度,仍需以5000万元遗产先算出两个弟弟的法定应继承份额,即二人平分各得2500万,也就是没有遗嘱时应继承的份额。
根据 台湾“民法”第1141条,兄弟姐妹和祖父母的特留分为其应继分的三分之一,即使”雷老虎“生前立有有效遗嘱,作为”雷老虎“的二弟,也可以根据特留份制度争夺其应继承份额2500万的三分之一,即700万元左右。
如果二弟打起官司拿到700万的特留份,女佣和公益组织会返还遗产吗?
会的,根据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1225条的规定,明确遗赠是扣减标的。虽然遗嘱已经对遗产进行了处分,可对女佣和公益组织的遗赠违反了特留份制度,二弟成为扣减权人可以通过向相对人进行意思表示即可;如果相对人拒绝给付时,享有特留份的扣减权人二弟就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扣减权利了。
所以,这里的女佣和公益组织还需要按所得遗产比例相应扣减所得遗产才行。
话说回来,明星看起来光鲜亮丽,可是“雷老虎”这样一个有情有义的人,他在自己去世之前,给身边的这个陪伴自己多年的菲佣一定的物质上的保障。可是,最后陪伴自己度过人生最后一段时光的没有自己兄弟们,甚至双方还十多年没有见了,现在对方却突然间跳出来争夺遗产,虽是法律制度如此,可地下有知他的内心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想法呢?
最后,再说下我国台湾和我们大陆关于特留份的相同和不同:
相同点:
1.都是适用于有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在被继承人未立有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不存在遗嘱侵害特留份的可能。
2.特留分是法律特别规定的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所享有的特别继承权。 在继承开始前,并无现实的特留分权。因为继承人为何人,在继承开始前尚处于变动之中,特留分的具体数额更是无法确定。
3.特留分权利不得因遗赠或遗嘱指定而被剥夺,任何以遗赠或遗嘱指 定而规避法律的行为均为无效,
4.特留分比例依法律明文规定,除法定事由出现外,任何人无权更动
不同点:
1.条件不同
我国台湾仅将法定继承人身份作为享有特留分的必要条件,而不论其财产状况、有无劳动能力、生活来源。非法定继承人不能享有特留分,法定继承人只有在 丧失或抛弃继承权的情况下才不享有特留分。
我们大陆增加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前提条件。
2.是对特留分具体比例规定台湾更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