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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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晓峰律师专业辩护非法经营罪案:非法经营烟草数额超19万获缓刑

发布者:孙晓峰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10日 21人看过 举报

2026-07-10

律师观点分析

在本案中,共有八名被告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根据指控,多名被告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烟叶、烟丝等烟草制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活动,另有被告人为上述非法经营活动提供资金转账等帮助。案发后,涉案人员均能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

作为被告人罗某的辩护律师,孙晓峰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了全面的辩护工作。他深知,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不仅需要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更需要在每一个关键节点上精准把握策略。

律师策略

1. 提出自首情节以争取从宽处罚:针对被告人罗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的事实,辩护人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向法庭主张其行为构成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2. 强调认罪认罚与退赃情节:在庭审中,辩护人指出被告人罗某自愿认罪,且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 一万元,表明其悔罪态度,建议法庭在量刑时予以酌情从轻考虑。

3. 论证适用缓刑的社会危害性评估:结合被告人罗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辩护人提出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符合缓刑的法定条件

法院在最终判决中,充分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认定罗某的行为构成自首,并结合其认罪态度和退赃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孙晓峰律师,联系电话:19801914666,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具有硕士学历,目前在北京市北方(保定)律师事务...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北-保定
  • 执业单位:北京市北方(保定)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30620********6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犯罪、取保候审、人身损害
北京市北方(保定)律师事务所
1130620********69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犯罪、取保候审、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