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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作者:曹洲律师时间:2022年07月01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93次举报


一、自首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1、自首的成立要件有: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首指的是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二、自首是如何处罚的

我国对自首规定了从宽处罚的原则。

1、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曹洲律师,法学本科专业毕业,法学学士,201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为四川螺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曹洲律师具有扎实丰富的...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四川-雅安
  • 执业单位:四川螺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511820********2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