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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中没收非法财物能不能折抵罚金

发布者:王学强律师|时间:2020年01月15日|分类:行政复议 |224人看过


关于行政处罚中没收非法财物可以折抵罚金?的法律问题,观妙刑事律师王学强收集整理了行政处罚中没收非法财物可以折抵罚金?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没收财物和罚金一样都是行政处罚中的两种处罚形式,但是很多人会把这两者的概念混淆,认为没收财物就是罚金,因此在行政处罚过程中会因此造成一些误解和矛盾。这里就有一个问题,行政处罚中没收非法财物可以折抵罚金吗?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行政处罚中没收非法财物可以折抵罚金吗?

行政处罚中没收的财产不可以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

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决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由此可知,行政处罚中的罚款是可以折抵刑事处罚中的罚金的。而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的是违法行为所获的财产,罚金的对象是合法财产,二者性质有着本质的区别,没收的财产是不可以折抵刑罚中的罚金的。

二、没收非法财物

是指行政机关将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违禁品和其他财物无偿收缴的处罚形式。

1、当事人非法所得的财物。就性质来讲,这些财物不属于当事人所有,而是被其非法占有;

2、财物虽系当事人所有,但因其用于非法活动而被没收,例如用作赌资的金钱等;

3、违禁品。违禁品是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生产、加工、保管、运输、销售的物品及在某些场所禁止携带的物品,如在车、船、飞机上查出的易燃易爆物品、黄色书刊、黄色录音录像带等淫秽物品、毒品、内容反动的宣传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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