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近日,成都刑事律师陈莉团队传来捷报:由陈莉、岳律师共同辩护的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强奸罪案件,经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检察院考察期满,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依法不留犯罪案底,得以继续完成学业,回归正常人生轨迹。
一、案情回顾(已全面脱敏)
当事人刘某某,案发时系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高中生,因涉嫌强奸罪,于2025年5月被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刑事拘留。
对于尚未成年的在校学生而言,一旦被定罪判刑、留下案底,不仅学业就此中断,未来的升学、就业、人生发展都将遭受不可逆的重创。家属焦急万分,经过多方咨询与对比,最终委托成都刑事律师陈莉全程代理本案。
二、核心辩护思路:分阶段精准突破,法条托底全力抗辩
陈莉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开展法律疏导与情绪安抚,同时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与事实,制定了“先取保脱押、再争取不起诉”的两步辩护策略,全程紧扣未成年人案件“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原则。
第一阶段:侦查阶段——争取不批准逮捕,成功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
陈莉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核心辩护观点:
1.?当事人系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其系初犯、偶犯,此前无任何违法劣迹,主观恶性显著较低。
2.?当事人有稳定的家庭监护条件,家属具备完整帮教能力,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完全符合未成年人案件“少捕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
3.?案件事实与证据仍需进一步核查固定,对未成年人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
最终检察机关全面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
第二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争取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终获无罪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条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围绕该法定条款,陈莉律师开展了大量辩护工作:
1.?多次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提交专业辩护意见,强调当事人系在校学生,在校表现良好,案发后深刻认罪悔罪,家庭帮教机制完善,完全具备改造条件。
2.?引导当事人正视错误、配合调查,协助家属落实帮教措施,向检察机关提交完整的帮教方案与表现证明。
3.?重点论证:对未成年人提起公诉、判处刑罚,不仅无法实现教育目的,反而会彻底断送其学业与人生,不符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立法初衷,附条件不起诉是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优处理方式。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6个月考验期。考验期内,陈莉律师持续跟进当事人的帮教情况,督促其遵守考察规定、配合监督教育。
考验期满后,检察机关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案圆满办结。
三、案件社会警示意义
1.?未成年人特殊保护不等于无底线纵容
我国刑事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附条件不起诉是给犯错未成年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而非免责金牌。只有真诚悔罪、具备帮教条件的当事人,才能争取到从宽处理的空间。
2.?青春期法治教育与性教育不可缺位
本案也给所有家长敲响警钟:青春期孩子的法治教育、性教育与价值观引导至关重要。家长切勿缺位教育,避免孩子因一时冲动、认知不足触犯法律,付出毁掉人生的沉重代价。
3.?未成年人案件,辩护专业性直接决定人生走向
未成年人案件的辩护,绝非单纯的法律抗辩,更涉及心理疏导、帮教衔接、政策适用等多重维度。专业的刑事律师能够精准把握未成年人案件的裁判规则与司法政策,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缓刑等结果,守住孩子的人生底线。
四、主办律师介绍
成都刑事律师陈莉
陈莉律师,四川领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省律师协会认证刑事专业律师,深耕成都全域刑事辩护十余年,尤其擅长未成年人犯罪、性侵类案件、经济犯罪等疑难刑事案件的辩护。
- 深耕本地,熟稔规则:熟悉新津、新都、武侯、锦江等成都各区县公检法办案流程与裁量标准,辩护意见针对性强,采纳率高。
- 实战过硬,成果丰硕:办理上百起取保候审、不予批捕、不起诉、缓刑成功案例,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多次为涉案少年争取到不起诉结果,保住学业与人生。
- 温度办案,尽责到底:深知每一起刑事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一生,对待案件全力以赴,既以专业法律能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以耐心与责任心做好家属与当事人的情绪疏导,全程跟进案件直至办结。
如果您的家人或亲友遭遇刑事法律风险,可联系成都刑事律师陈莉,免费获取初步案情分析与辩护方案建议。
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