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辩护案件:打掉5年以上重罪指控,成功争取到缓刑判决
摘要
当事人因山林捕猎被起诉,公诉机关最初指控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该罪名一旦认定,刑期将达五年以上。面对重罪指控,普通人很难识别证据瑕疵、推翻重罪定性。程炎律师接受委托,仔细核查鉴定意见与全案证据,提出扎实辩护意见,促使检察院变更起诉,撤销重罪指控,最终当事人仅以非法狩猎罪获缓刑。
一、捕猎涉野生动物被诉,当事人面临五年以上重刑风险
很多山区农户缺乏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在山林使用捕兽夹捕猎,以为只是普通野味,殊不知一不小心就触碰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刑事红线。一旦该罪名成立,量刑起点就是五年有期徒刑,不仅要坐牢,终身留下案底,对本人及家庭成员都将产生深远影响。普通当事人面对公诉机关的重罪指控,看不懂鉴定材料,不知道如何对物种定性、证据链提出抗辩,只能被动等待重刑判决。
本案委托人张某某,务农为生,在山林中放置捕兽夹捕猎野生动物并对外出售,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最初指控其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与非法狩猎罪两项罪名,重罪对应的刑期在五年以上。当事人得知量刑预估后极度焦虑,多方打听,最终找到江西乾初律师事务所程炎律师,委托其作为一审辩护人。
程炎律师是律所合伙人,执业近十年,深耕刑事辩护业务,办理数百起刑事案件,长期承接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作为鄱阳本地律师,熟悉本地公检法办案逻辑,抗压能力强,擅长对鉴定意见、案件定性进行深度质证,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逐项核查案卷证据材料。
二、深挖案卷证据瑕疵,抗辩重罪定性,推动检察院变更起诉
逐项质证物种鉴定证据,论证重罪指控证据不足**
本案辩护难点:侦查阶段鉴定意见认定涉案动物包含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公诉机关据此提起重罪指控,想要打掉五年以上的重罪,必须从鉴定、物证、事实关联性等多角度寻找突破口,说服办案机关调整指控罪名。
程炎律师仔细核对案卷中的鉴定文书、物证材料、交易记录,反复比对物种认定、检材来源等关键信息,发现原有重罪认定的证据存在重大缺陷。围绕证据疑点撰写法律意见,多次和承办检察官沟通,提出: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涉案动物属于国家二级保护物种,重罪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应当认定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凭借扎实的证据质证和法律论证,办案机关采纳辩护观点,在法庭审理阶段作出《变更起诉决定书》,撤销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指控,仅保留非法狩猎罪一项罪名。办案全程,程炎律师坚持客观向当事人提示案件风险,不做不实胜诉承诺。
三、庭审充分发表从轻意见,法院采纳辩护观点适用缓刑
紧扣坦白、退赃情节,庭审争取非监禁刑**
罪名变更之后,辩护重心转为争取从轻量刑、适用缓刑。庭审中,程炎律师向合议庭提出多项从轻量刑意见:当事人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积极缴纳生态环境修复金,具有悔罪表现;当事人年纪较大,社会危险性低,符合社区矫正条件,请求法院从轻量刑并适用缓刑。
合议庭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采纳辩护人的从轻量刑意见,最终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当事人无需入监服刑,成功规避原本五年以上的重刑,实现案件辩护的核心目标。
四、律师办案实务启示:山林捕猎极易触犯刑律,务必提前了解法律红线
农村群众需提高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涉刑尽早委托律师**
程炎律师提醒广大山区群众:无论出于自用还是售卖目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捕兽夹等禁用工具捕猎,都涉嫌刑事犯罪;很多野生动物属于保护物种,不要仅凭经验判断动物种类。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案件定性、物种鉴定是辩护核心**,越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越有机会打掉重罪、降低刑期。拥有大量刑事办案经验的他,始终坚持以证据和法律为根基,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轻处理结果。
结尾
程炎律师,江西乾初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近十年,承办数百件各类案件,长期投身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熟悉上饶鄱阳本地司法环境,业务覆盖刑事辩护、劳动工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领域。办案坚持客观提示案件风险,以事实与法律为基础,尽心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你遭遇刑事指控、被公安传唤,或者面临重罪起诉,欢迎预约咨询,律师结合案卷证据定制专属刑事辩护方案。
程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