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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案件胜诉,108万元违约金收入囊中

发布者:秦仁普律师|时间:2024年09月12日|分类:合同纠纷 |1559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商铺租赁案件胜诉,108万元违约金收入囊中

 

【基本案情】

2023 年 5 月 19 日,原、被告签订《某名城商铺租赁合同》,约定:1、原告将涉案房屋(合计面积 1683.93 ㎡)出租给被告,租赁期限自 2023 年 5 月20 日起至 2039 年 1 月 19 日止,共计 188 个月;2、租金标准为每月 180,000 元,履约押金为 360,000 元,首期租金分 2 笔支付:第一笔 540,000 元应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前支付,第二笔 540,000元应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前支付;3、合同还约定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时被告应承担滞纳金及违约金的标准,守约方还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及律师费等费用。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将涉案商铺交付被告,被告于2023 年 5 月 18 日前向原告支付了履约保证金 360,000 元,但被告直至 2023 年 7 月 4 日才支付第一笔首期租金 540,000 元。对于第二笔首期租金 540,000 元,被告在原告多次催告后仍未予支付,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为此,原告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向被告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解除了涉案租赁合同。但被告拒绝归还。

【代理经过】

本案代理原告。原告的目标是收回商铺并起诉被告承担违约责任。鉴于委托前原告已经自行发出了解约通知,故本案的工作重点在于:如何收回商铺,以及确定我方解除合同有充分的事实依据。

【代理方案】

    经过断水、断电以及更换门锁的拉锯战后,我方找到次承租人,询问了房屋转租的情况以及收费情况,次承租人了解到被告系“无赖”后,及时搬离了案涉商铺。此后我方多次借助警方以及物业,给被告试压,被告耍过几次无赖后终于不再挣扎,案涉商铺回归当事人手中,任务完成了一大半。接下来就是依法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了。

【代理结果】

    判决如下:

一、原告上海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何某就《某名城商铺租赁合同》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解除;

二、被告何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滞纳金计 12,000 元;

三、被告何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违约金 1,080,000 元(该款以被告何某已支付的押金 360,000 元和租金 540,000 元进行抵扣后,被告何某还应支付违约金 180,000 元);

四、被告何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房屋占用费 300,000 元;

五、被告何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上海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电费及违约金 797.49 元;

【办案感想】

    强者不畏难,相比于诉讼,收回商铺这个事情很显然更为困难。但是秦律师协助当事人做到了。诉讼结果,意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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