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瑞峰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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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河南国是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行政诉讼刑事辩护知识产权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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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应提供的服务有哪些

发布者:高瑞峰律师团队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2日|分类:房产纠纷 |190人看过


主要有公共性服务、特约性专项服务、代办服务三大类。

常规性服务是最基本的服务,包括:1.房屋建筑主体管理 2.房屋设施、设备和管理 3.环卫管理 4.绿化 5.治安 6.消防 7.车辆道路 8.代办服务。

国家建设部1998年颁布了<物业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

1)接到住用户要求维修电话和报修,应立即做好登记工作。

2)家庭水电急修不过夜,对房屋小修等其他问题,应自报修时起三日内进行。

3)维修人员入户维修要便民不扰民,活完料净场地清。

4)维修人员态度和蔼、礼貌,不得吃拿卡要。

5)凡属住户自费的维修项目,要公开收费标准,不乱收或多收费。

6)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由住用户对维修质量提出评议。

特约性专项服务实质上是一种代理业务,为满足一部分业主的需求而提供的服务,如代购物品、车船票、代人接送小孩或提供商业经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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