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上海泰仁律所陈林律师辩护观点:同意一审判决,不认可桑某1、史1的上诉请求。桑某1户口迁回系争房屋之后,没有住过一天,且上诉人在陕西买房是在户口迁回上海之后,当时上海的房价也不高,如果上诉人想在上海扎根,完全可以在上海买个小一点的房子。上诉人并没有居住困难。
陈林律师辩护观点:同意一审判决,不认可桑某1、史1的上诉请求。桑某5也没有住房,结婚之后住在妻子家里。一审判决分配给桑某5的金额也不多,但是认可。
最终 法院采纳陈林律师辩护观点,法院判决桑某4应分得系争房屋征收补偿利益500,000元;五、桑某5应分得系争房屋征收补偿利益4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