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红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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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肖某劳动争议纠纷法律援助案

发布者:杜红涛律师|时间:2021年08月23日|分类:劳动纠纷 |237人看过


长沙一则劳动争议案例,肖某作为“临时工”应聘到某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某医院家属小区从事保卫、保洁工作。月工资约定为650元。门卫执行136524小时工作制,每天睡觉都在门卫室里。肖某工作期间某医院一直没与肖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购买社会保险。2012年某医院被合并到某保健院,合并后的某保健院撤销了家属小区门卫,将肖某辞退,但没有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人民政府对某医院的资产、债务作如下处置:市某医院资产分两部分安排,其中南院资产整体安排给B区政府,改造建设为建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院资产整体安排给A区政府,改造建设为A区区卫生服务中心。原某医院的债务总额为3030.43万元,由政府、B区政府、A区政府各承担1000万元。卫生局在这次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负责具体实施,因而上述相关方均应该作为原某医院债权债务承继人纳入进来。

首先,湖南省高院作出重新审理裁定,证明案件还有胜算的希望。第二,某保健院在以前的诉讼中提供了某医院发放给肖某的工资表,清楚标明肖某工资650元,并有肖某的签字。这对证明肖某和原某医院具有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力的证据,第三,肖某在某医院上班完全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素。卫生局、某保健院进行了答辩,答辩认为肖某是家属小区住户邓某某、宾某某、龙某某私自聘请的,和某医院无关重新组成合议庭,又依职权追加了A区人民政府、A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被告。人民法院终于判决支持了肖某的诉讼请求,确认了肖某和某医院具有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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