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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法律常识解析

发布者:杜红涛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7日|分类:债权债务 |275人看过

案例:

张某因生意资金周转急需100万元,经熟人介绍找到了李某。李某表示可以借款给张某,但要求张某须按月支付利息。因找不到其他资金渠道,张某遂向李某出具亲笔借条,借条内容“今借到李某出借借款100万元,借期一年,每月利息为5%,利息按月支付”。李某告诉张某,需要扣除第一个月的利息50000元,张某表示同意。李某于是通过银行转账向张某的个人账户转账950000。后张某因经营不善,不仅没能按期还款,还欠李某四个月的利息。李某遂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偿还本金100万元并支付拖欠的全部利息20万元。

律师解析:

民间借贷与金融借贷有着本质的区别。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金融借贷往往利息较低,但门槛略高;民间借贷有着较大的便利性,但往往有较高的利息成本,存在更多不确定因素,因此民间借贷案件数量也逐年攀升。

本案中,张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借条上记载的借款数额也是100万元,但实际到手的借款数额只有95万元,李某扣除第一个月利息的做法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双方约定借款利息的利率为每月5%,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民间借贷利息上限,李某要求支付拖欠全部利息的请求显然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究其原因,是借款双方对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缺乏了解,导致出现问题后不能完全得到法院的支持。

其实,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核心法律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与金融借贷的区别在于民间借贷主体不具有发放贷款的金融资质,而金融借贷中借款发放的主体是具备发放贷款金融资质的(如银行贷款)。因此,要了解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必须先明确什么是民间借贷,毕竟两者在利息及违约方面存在不同的法律规则。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行为。换言之,民间借贷就是发生在个人、企业、其他组织(不具备发放贷款金融资质)之间发生的借贷。而金融借贷是指银行等具备发放贷款金融资质的金融机构向个人、企业、其他组织发放贷款资金的行为。

二、民间借贷的本金如何确定?

民间借贷的本金以实际出借借款数额为准。但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借条上书写的借款数额与借款人实际到手的数额不一致,例如本案张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借条上记载的借款数额也是100万元,但实际到手的借款数额只有95万元。李某扣除第一个月利息5万元,在司法实践中称为“砍头息”。因“砍头息”在法律上不被承认,因此虽然借条记载借款本金100万元,但按照法律规定借款本金应当按照借款人实际收到的借款数额为准,所以本案实际借款本金应当是95万元。

三、关于民间借贷的利息

首先,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民间借贷中如果借贷双方没有书面约定利息或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借款利息有约定的,一律视为无利息借款。

其次,若民间借贷中双方约定了利息,按照法律规定年利率不得超过24%,即每月不能超过2%。年利率超过24%的,分两种情况处理,若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的,借款人已经交付给出借人的利息依法不要求退还,借款人没有实际交付的利息依法按照年利息24%计算;若年利率超过36%的,超过部分应当退还借款人或折算冲抵借款本金。

最后,按照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禁止将利息计入本金再计算利息,即俗称的“利滚利”“驴打滚”。

结语:民间借贷中准确把握如何确定本金以及利息的规定不仅可以避免落入高利贷的陷阱,也有助于在诉讼时全面获得法院的支持。同时,在民间借贷中尽量形成书面的欠条,将本金、利息以及还款日期予以明确,便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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