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袁伟律师 时间:2024年05月09日 110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申请人小叶2021年3月1日与被申请人A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2022年2月初,申请人未按照A公司春节放假制度正常回公司上班,为此与单位发生争吵,争吵后申请人小叶不辞而别,持续旷工,公司人事要求其正常返岗上班,小叶任然不为所动。最终公司经过工会同意,向小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为此小叶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将公司作为被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2022年3月公司委托我代理此案,希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案件争议点及案情分析
本案的关键点:
1、申请人实际工作年限如何计算?
2、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案情分析:
本案,申请人虽然十年前在A公司工作过,但中途因个人原因主动申请离职,双方已无劳动关系。十年后,2021年3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至本案纠纷发生时,劳动关系不应该计算十年前的工龄。另外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可以自主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申请人旷工行为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以此接触与其劳动关系系合法行为。最终劳动仲裁支持了被申请人的答辩观点,驳回申请人的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