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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立于不败之地?

发布者:张佳楠律师 时间:2021年09月23日 101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大到买卖几千万的货品,小到买卖几块钱的日常用品,都是一种买卖法律关系。因为买卖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所以买卖合同纠纷在法院的诉讼案件当中占据重要的地位。那么,我们在买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如果取证,如何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接下来,我从自己亲身代理的一个案件,为大家简要分析。

一、基本案情:

201991日起,深圳市某服饰公司(下称“深圳XX”)与江门某百货公司(江门XX)开展专柜经营合作事宜,约定深圳XX在江门XX商场内销售商品,深圳XX的销售货款由江门XX统一收银,江门XX从深圳XX每月销售额提成27%,江门XX每月应付深圳XX的货款为深圳XX商品的实际销售金额扣除按约定深圳XX应向江门XX支付的费用(包括扣点、租金、管理费等)及江门XX为深圳XX代支的费用。结算周期为当月销售款于次月盘点后两个月内开始结算(遇法定节假日、不可抗力时顺延)。

201912月起至20206月,江门XX未按约定按时向深圳XX支付货款。2020710日,深圳XX向江门XX提供《江门益华百货对账明细表》,江门XX在《江门益华百货对账明细表》上载明“截止2020710日我司应付账款6月余额为24829.49201912--20205月应付账款余额一致”并予以盖X签字确认。经双方核算,201912月至20206月份,江门XX尚欠深圳XX货款共计为人民币210676.77元。江门XX一直未向深圳XX支付货款,因此产生纠纷。

二、办案经过

在本案中,本律师向法院提交的证据资料包括有:

1、专柜经营合同;

2、对账明细;

3、货款发票;

4、缴费通知单。

因本案经本律师组织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已构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据非常充分,因此,获得法官的当庭认可。

三、最终结果

法院判决全部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

四、律师分析

对于买卖合同纠纷,一般当事人双方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对交易方的信任,又或者为了长远的交易目的,总会或多或少地在一些关键性证据迁就对方,而未保留证据,因而导致产生纠纷,自己处于极为不利的法律地位,那么针对此情况,律师建议,在生意场合,应做到“先小人,后君子”,一些原则性证据,一定要求对方提供。下面,我列出一些关键性证据供参考:

1、买卖合同。该证据可谓是证据的重中之重,一个案件若是有了合同,那么这个案件将来的走向,就能够判断得八九不离十。并且有了这份合同,你的权利将有了保障。但要注意的是,一份合格的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要包括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买卖标的物及金额、付款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保密条款、生效条款等。最后合同一定要双方主体盖X签字或捺手印,要保留好原件。否则,极易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如果买卖交易涉及的金额较大,建议委托律师为自己拟定量身定制的买卖合同或采购合同。

2、采购订单。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情况不会签合同,而用采购订单代替,那么此时,这份采购订单就会起到一定的合同作用。所以,假如一旦没有合同,就一定要在采购订单中把必要的条款约定清楚,付款期限、交货期限、违约责任等。

3、交货订单、签收单。该些证据均是可证明货品已交货。

4、验收单。该证据可证明货品经验收已合格。

5、付款凭证、发票、收据。该些证据可证实卖方已支付货款。

6、对账单。该证据极为重要,即使前面的证据或丢失,或本不存在,或约定不明,该份证据是判断纠纷得以解决的关键。该对账单,是需要合同主体双方签字盖X认可,否则,不会被法院采纳。

7、催收通知单,律师函等,可证明卖方已通过合法手段通知对方付货款,也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

8、最为重要的是违约责任问题,在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件中,争议最大的即是违约责任该如何承担。因此,要么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要么在采购订单中约定,尤其在合同或订单中应约定守约方因维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这样即使打官司请律师花去的高额律师费也可以由败诉方承担。

9、最后,切记:遇到法律纠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没有利用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合法权利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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