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5年10月以来,姜某某等人利用河北XX大宗交易平台吸引他人在平台上进行邮币卡买卖交易,本案众多被告人虚构第三方女性白富美身份资料,通过微信添加被害人为好友,以聊感情、聊生活的方式获取被害人信任后,冒充客户以投资获取高回报为诱饵诱骗被害人到河北滨海大宗交易平台上买卖邮币卡,由业务经理冒充邮币卡分析师助理或者老师,诱骗客户在指定时间和价格购买邮币卡,操盘公司人为控制邮币卡交易的价格及涨跌幅度,导致被害人资金大量亏损,合计骗取被害人钱款1亿4400余万元,其中被告人赵某某作为业务经理涉案金额90余万元。
辩护思路:
主要两点辩护意见:1、被告人赵某某系从犯,其是在朋友的煽惑下才步入歧途的,其作为底层业务员只是用作诱骗他人的工具。从始至终,其只是听从上级命令行事,且上级对其有所隐瞒真相内幕;2、被告人赵某某能积极退赃,确有悔罪表现。案发后,在办案机关的要求下,被告人能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一次性退清了本案的全部犯罪所得,从而客观上减轻了犯罪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
案件结果:
公安机关决定对赵某某取保候审。
法律条文:
《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百六十六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