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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谈律师退庭

发布者:廖旭东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2879人看过

闲谈律师退庭

廖旭东(广东帅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于律师来说,没有比参加庭审更重要的事,也没有哪个律师敢将庭审视为儿戏.

在庭审中,如果律师感觉法官审案不公正,程序上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律师能不能退庭以示抗议呢?

浙江律师陈有西表示:退庭不等于无理退庭;忍无可忍的退庭不但不违规,而是被不象法庭的法庭逼的。而且是律师保持自己基本人格尊严的基本权利;退庭在《律师法》中不是“应罚条款”,法律没有禁止退庭,只是不准“无故”退庭的“不准条款”。

上海丁金坤律师认为:以法律而言,律师退庭,是需要取得委托人同意的,否则不能随便拒绝辩护,只有在委托人解聘律师,律师失去辩护权的情况下,才可退庭。面对不公不法,律师不愿被当摆设,而以其独有的方式表示抗议,以期引起社会的重视.若不是无尽的绝望和悲哀,律师何以离开法庭?

对于极少数律师退庭的行为,我十分理解,但并不认可.根据《律师法》规定:只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律师才有权退庭.

1.委托事项违法;

2.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3.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

除了上述法定情形外,其他情形都不能成为律师的退庭理由.面对法官在庭审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庭后,律师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或检察院反映.但在庭审进行时,不宜怒而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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