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律师的红线
廖旭东(广东帅毅律师事务所律师)
近日,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专访时强调: 从刑辩律师来说,在承担刑事辩护中,怎样把握红线,要有清醒的认识。
律师的红线,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不可以逾越的界限.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 律师有“九条红线”:
1.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促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2.向法官、检察官、促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3.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4.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5.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6.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促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7.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8.发表危害国家安全等、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9.泄露国家秘密的。
上述“九条红线”,律师决不可以触碰,只要触犯了其中任何一项,律师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被吊销执照。
综观近几年律师犯罪个案,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涉案的罪名多为行贿罪、伪证罪.可见,行贿和伪证是律师最容易触犯的二条红线, “前车之鉴,后车之师”,作为律师,应特别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