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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上诉有什么用

发布者:廖旭东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刑事辩护 |2662人看过

李庄:上诉有什么用

   2010年1月8日上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庄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判决如下,被告人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宣判后,李庄情绪十分激动,主办法官询问李庄:是否上诉,李庄大声回答:上诉有什么用。

   虽然李庄说:上诉有什么用,但是,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李庄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要求二审改判自己无罪。

   李庄作为从事多年刑事辩护的律师,对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可能不清楚,李庄上诉,正如古人云:“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2010年2月2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李庄上诉案,二审的结果,若不出我意料,应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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