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事实:
2017年10月份至2017年11月29日期间,被告人黄某某在阳山县黄坌镇市场一中伙店门口空坪处开设赌场并提供桌子、扑克牌等工具供他人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次以上,并从中抽头渔利。2017年11月29日下午14时许,公安民警在上述地点将被告人黄某某及参赌人员冯某3等13人当场抓获。被告人在2017年1月和10月因开设赌场、赌博曾两次被行政拘留及罚款。
案件分析:
该案的一个棘手问题就是被告人在同一年同一地点已经有多次开设赌场的行为,且当场抓获的人员已经足够,被抓获者都统一指认被告人黄某某,由于被告人在庭审中翻供且认罪态度不好,原本一年半以下的量刑建议在庭审中公诉机关要求变更量刑建议为2年。且案件已经开过一次庭了,在这样危急的情况下才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介入该案的。在接手,时间紧人物重的情况下,通过会见被告人本人,阅卷,准备证据,申请二次开庭,补充辩护意见等充分抓住了案件的辩点,最后才为当事人争取了一个好的结果
意见建议:
刑事案件最好还是尽早委托专业的律师介入处理,提前准备好辩护方案,才能真正做到有的放矢,有效刑辩,家属千万不要抱着不到最后一刻我都不请律师、看看先的心态,否则只会害了您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