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网站
陈利亚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上海澜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公司法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发布者:陈利亚律师|时间:2019年06月04日|分类:著作权 |350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简述
原告上海某电子科技公司接受被告上海某视频技术公司的委托,设计集成电路;
原告交付集成电路设计后,被告以电路设计不符合委托要求拒不付款。原告诉至法院,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情。
律师点评
本案的难点是如何向法庭说明集成电路的设计与被告的委托要求一致。本律师采取的 方式是,本集成电路的设计师-原告公司工程师作为代理人出庭,向法庭阐述相关技术问题。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下一篇
上一篇